长期股权投资什么时候用权益法与成本法一、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应用条件1. 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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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什么时候用权益法与成本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通常情况下,投资企业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子公司,投资企业应当将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也适用成本法核算。
权益法:适用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
成本法:适用于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对子公司的投资),以及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权益法:通常适用于持股比例在20%至50%之间(包括20%和50%)的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法:适用于持股比例低于20%或者超过50%的长期股权投资。
权益法:要求投资者根据其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资公司的净利润或亏损,将其作为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进行确认。这种方法强调投资者对被投资公司的控制程度和投资收益的变动情况。
成本法:只有在被投资公司分派利润时,投资者才能确认投资收益。这种方法简化了投资的会计处理,适用于投资者对被投资公司没有控制权或者无法获得被投资公司的详细财务信息的情况。
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和成本法各有其适用范围和特点。权益法适用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情况,强调对被投资公司的控制程度和投资收益的变动情况,适用于持股比例在20%至50%之间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适用于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情况,以及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简化了投资的会计处理,适用于持股比例低于20%或者超过50%的长期股权投资。
在实际应用中,企业应根据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的关系、持股比例、控制程度和投资收益的确认等因素,合理选择权益法或成本法进行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什么时候用权益法与成本法一、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应用条件1. 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