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一、概述1. 颁布背景随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过重的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应运而生。党中央高度重视“双减”工作的推进,强调要加强校外培训执法力度,以确保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2. 施行时间《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于2023年7月20日..
13593742886 立即咨询发布时间:2024-11-05 热度:11
官方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随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过重的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应运而生。党中央高度重视“双减”工作的推进,强调要加强校外培训执法力度,以确保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于2023年7月20日经教育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10月15日正式施行。
该办法适用于面向社会招收3周岁以上的学龄前儿童和中小学生,违法开展校外培训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这涵盖了广泛的主体,包括传统的培训机构、个体教师甚至临时性的培训组织。
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罚适当。这种原则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又兼顾了教育的人文关怀,力求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有专门的培训场所或线上培训有特定的网站或应用程序;有2名以上培训从业人员;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分工。处罚措施包括责令停止举办、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转线上”:通过即时通信、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有偿开展校外培训。
“转地下”:利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有偿组织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校外培训。
“换马甲”: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竞赛、思维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夏令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校外培训。
这些行为将受到警告直至10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学科类培训,特别是那些屡禁不止、隐蔽性强的行为,将依法从重处罚。这反映了对教师职业道德的严格要求,以及对教育公平的高度关注。
包括擅自组织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性竞赛活动,校外培训机构超出办学许可范围开展培训,培训内容违法等。这些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件等。
南京市对校外培训的整治行动展示了《办法》的实际效力。例如,在南京玄武区和平大厦,一家无证教育咨询机构被勒令停止补课行为。此类机构的存在不仅违反了“双减”政策,还扰乱了正常的教育秩序。当地社区和教育部门的联合行动有效遏制了这种现象。
湖南益阳市教育局会同赫山区教育局开展的突击清查行动中,查处了一家无证机构组织的学科类培训。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其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并将已收取的费用退给家长。这一案例说明了地方政府在执行《办法》方面的决心和实际操作的有效性。
惠州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对校外培训的监管。通过严格执行《办法》,惠州成功压减了403家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实现了100%的压减率。这表明在地方政府的配合下,法规的执行力得到了显著提升,从而有效减少了违规培训的现象。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通过严格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案例的应用,有效地规范了校外培训市场,提升了教育领域的法治化水平。一方面,它严厉打击了各种形式的非法校外培训,保护了学生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为合规的校外培训机构提供了发展的保障,使其能够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营。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还促进了教育公平,为构建一个更加健康、有序的教育生态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官方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一、概述1. 颁布背景随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过重的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应运而生。党中央高度重视“双减”工作的推进,强调要加强校外培训执法力度,以确保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2. 施行时间《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于2023年7月20日...